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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转永居,有超过180天不在香港
作者:香港幸福生活 | 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21日

我已经帮助上百个有超过180天不在香港,而且遇到的情况各不相同的朋友成功拿到了永居,我总结了一下经验,你如果也有超过180天不在香港,可以参考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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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你有1段超过6个月不在香港的记录,入境处一定会要你提供:

➡️请说明申请人短暂留港及上述期间长期离港的原因,并提供相关证明

➡️申请人不在港期间,其主要家庭成员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及兄弟姐妹)是否曾经在香港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;如有,请清楚说明居港时间及提供他们在港居住证明(例如工作证明、学校文件、强积金供款记录、由税局发出的税单、租约、差饷单等)

➡️申请人请书面声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是否在香港持有任何物业。如有,请声明该物业是否做自住用途,及提供有关证明文件(如土地注册处证明文件、楼宇买卖合约)

这些都是入境处补件信上面的原话,所以我们在申请永居的时候,都会帮大家准备这些东西:

1️⃣列清楚不在港的时间段及原因

✅不在港解释信(⭐️⭐️⭐️⭐️⭐️)

每一段不在港超过6个月的时间都要说明,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,每一段都分开解释,说明你在这段时间是出国留学了、外派到内地或者国外了、这段时间因为一些迫不得己的原因没来香港(照顾生病的父母、照顾孩子等等都可以),从我申请的经验来看,单纯的疫情并不能作为理由,这个坑大家千万不要再踩了。还有一些理由写了只会减分,比如去了国外工作,比如定居了国外,不清楚主任审核的雷点的话,千万别乱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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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证明资料(⭐️⭐️⭐️️⭐️⭐️)

结合你的解释信,准备相关的资料,这部分资料是证明你确实因为上面这些原因没有来香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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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离开香港期间与香港的强关联(⭐️⭐️⭐️️⭐️⭐️)

比如受聘于香港雇主,那么可以提供雇主的聘用合约,外派的证明资料,工作的一些资料,以及公司MPF账单,工资条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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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港为家的资料(⭐️⭐️⭐️️⭐️)

比如香港有房(租的/买的),家人都在香港工作、生活、孩子在香港读书,这些都是非常强的关联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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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其它辅助资料(⭐️⭐️⭐️)

有香港牌照

消费记录

水电煤账单

网费单等生活痕迹的资料.

核实香港永居蕞蕞重要的,其实就是你的解释信,因为后面的所有证明资料都是根据解释信来准备的,而解释信里面有哪些是符合核实香港永居条件的,哪些是不符合核实香港永居条件的,对这个的了解会直接决定你是否能够成功核实香港永居,拿到香港护照。

如果你对转香港永居有任何问题,可以随时来联系我

电话:1581745374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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