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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香港永居收到补件信怎么办?
作者:香港幸福生活 | 发布时间:2023年8月18日

签证满7年申请永居收费补件函,要求2个星期内补充相关文件该怎么办?

7月开始就有好多朋友问Amy,自己递交永居申请现在收到了主任的补件信,该怎么办?补件信上面只是简单说一句

“根据本处记录,你在过去7年于下列时间不在港......”

“请说明申请人在上述时间长期离港的原因,并提供相关证明”

“申请人是否曾经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,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”

但是具体该提交哪些证明资料?

这些证明资料该怎么准备?

Amy今年已经递交了数百个永居申请,也接手过收到补件函让Amy协助申请的case,如果你递交永居申请收到上面这些补件要求,那么一定要准备两类材料。

一、不在港解释信

针对主任列出来的时间,解释自己人在哪里、做什么、谁能作证、哪些资料可以作证,切记,这里的离港愿意你不是随便写的,;要根据你的签证类型、7年发生的事情挑选符合你的签证类型的理由,如果你不清楚该怎么写解释信,可以问我。

二、证明资料

证明资料是基于你的解释信去准备的,每一个解释的理由,都要有有力的资料。

其中香港的工作、MPF、住址证明、水电煤账单等等都可以证明你与香港的联系紧密,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证明资料也很有力,具体就要case by case,不清楚怎么准备证明资料也可以问我,毕竟Amy经常跟永居组主任对接转永居。